2月9日,深圳中院開庭審理廣東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杜言受賄一案。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從深圳中院相關人士處了解到,案件未邀請媒體旁聽,因法庭座位較少,一些旁聽群眾無法進入。 杜言因曾被廣東省高院原院長鄭鄂直斥多次插手案件審理,甚至威脅法官,備受關注。2016年1月,剛剛遞交辭職報告并獲得通過的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高院原院長鄭鄂在參加廣東兩會時說:“杜言這個事在檢察機關出現(xiàn),我們覺得非常遺憾。而杜言此人,說實話對于法院來講,我們是有感覺的,那就是這個人肯定要出事,因為他膽子太大。” 鄭鄂透露,杜言經(jīng)常插手法院的一些案件,但這些案件跟他根本就沒有關系。“直接就對我們的法官要求一定要怎么樣怎么樣,并且揚言‘你不怎么樣,對不起,我要抓你’,甚至還要調(diào)案卷,但法官都把他頂住了。”鄭鄂稱,杜言最后也沒敢對法官怎么樣。 2015年6月,廣東省紀委官網(wǎng)南粵清風網(wǎng)公布,杜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,接受組織調(diào)查。同年11月,該網(wǎng)又披露,經(jīng)廣東省委同意,省紀委對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、檢委會原委員杜言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。 經(jīng)查,杜言嚴重違反政治紀律,干擾、妨礙組織審查,轉移藏匿巨額財產(chǎn);違反組織紀律,未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廉潔自律規(guī)定,從事有償中介活動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巨額財物;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,長期與他人通奸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,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巨額財物問題涉嫌犯罪。 杜言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(zhì)惡劣、情節(jié)嚴重。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杜言開除黨籍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、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