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快報:廚余垃圾禁止用于種植食用農產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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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張楠)廚余垃圾禁止用于種植食用農產品,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。今天上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《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,條例將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。

條例規(guī)定,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職責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,并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網格化管理,加強巡查。禁止將污泥及相關產品、廚余垃圾用于種植食用農產品。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(guī)定的污泥及相關產品、廚余垃圾,鼓勵用于園林綠化、荒地復墾、土壤改良等用途。如果違規(guī)將廚余垃圾用于種植食用農產品,可能導致土壤污染,除了責令改正之外,還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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